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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4元(含税),截至2025年半年报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587,585,826股,以此为基数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92,115,791.98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5%,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070,613,269.84元结转下期。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若存在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之间发生股本变动的情形,在实施权益分派时,将维持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已获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不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在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1层本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于2025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黄长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上半年总裁班子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厦门钨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厦门钨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详见公告:临-2025-073《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会议同意本制度名称修改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详见公告:临-2025-073《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详见公告:临-2025-073《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告:临-2025-074《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九、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并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关于2025年度与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长庚先生、侯孝亮先生、吴高潮先生、谢小彤先生、钟可祥先生回避表决。
本项子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关联委员谢小彤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本项子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调整2025年度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项子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子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新增2025年度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项子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子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告:临-2025-075《关于新增关联方并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在关联董事黄长庚先生、侯孝亮先生、吴高潮先生、谢小彤先生、钟可祥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新增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关联委员谢小彤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计委员会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详见公告:临-2025-076《关于与新增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审计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已进行专项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了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并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报告》。
本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告:临-2025-077《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2025年上半年,公司以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为指引,积极开展并落实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公司经营质量,积极提高投资者回报。
详见公告:临-2025-078《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4:30在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1层本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9月9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
详见公告:临-2025-07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7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在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1层本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于2025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的监事共同推举监事陈光鸿先生主持,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上半年总裁班子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厦门钨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厦门钨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内容线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利润分配方案已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告:临-2025-074《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审计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已进行专项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了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并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报告》。
本议案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告:临-2025-077《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相应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详见公告:临-2025-073《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7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62,729,061.82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4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587,585,82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92,115,791.98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5%。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并予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利润分配方案已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2025年8月20日,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并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如下:
(1)《关于2025年度与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长庚先生、侯孝亮先生、吴高潮先生、谢小彤先生、钟可祥先生回避表决。
(2)《关于调整2025年度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新增2025年度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前述议案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具体如下:
(1)《关于2025年度与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5年度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新增2025年度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前述议案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本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表决时,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其直接持有的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冶金”)80%股权,无偿划转至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工控集团”),从而使得省工控集团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省工控集团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除福建冶金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外)为公司新增关联方。同时为满足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对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本次调整情况主要如下:
(一)将关联方福建冶金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整体变更为省工控集团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公司与省工控集团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预计发生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福建冶金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原预计发生金额一致。
(二)由于公司与关联方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钨高新”)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预计2025年采购、销售业务增加,公司与其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相应调增42,000万元。
(三)由于公司与关联方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集团”)预计2025年接受其劳务事项增加,公司与其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相应新增10万元。
2025年关联交易原预计金额为222,065万元,调整后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64,075万元,较此前预计金额增加42,0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上述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并允许公司及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在与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的预计总金额范围内进行调剂。
3.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9),省工控集团于2025年5月27日成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省工控集团成立之日起公司认定其为公司关联方。
4.公司2025年向省工控集团权属企业福建省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销售产品预计金额为300万元、接受其提供的劳务预计金额为10万元;接受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提供的劳务预计金额为250万元。
5.因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6月起不属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并表企业,2025年6月起不再是公司关联方。
6.因预计关联人数量较多,且预计交易金额较小,未达到单独披露标准,简化披露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和“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例如,表格数据中,与省工控集团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中钨高新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包括单独列示在内的所有分别与省工控集团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中钨高新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之间的预计发生额。
截至目前,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稀土集团”)持有本公司28.38%股份,为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省工控集团持有福建冶金80%股权,福建冶金持有福建稀土集团85.26%的股权,故省工控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省工控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省工控集团及其部分权属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新材料技术研发;钢、铁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电池制造;纸浆制造;纸浆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制造;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设计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酒店管理;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食盐生产;食盐批发;食品销售;食品生产;药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动机制造;微电机及其他电机制造;其他未列明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其他电工器材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专业化设计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商务信息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微电机及其他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其他技术推广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机械治疗及病房护理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风机、风扇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011.82万元、负债总额370.07万元,净资产2,641.75万元,期末资产负债率12.29%;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48.32万元、净利润-468.12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524.96万元、负债总额421.22万元,净资产3,103.74万元,期末资产负债率11.95%;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24.46万元、净利润-331.08万元(经审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建设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特种设备设计;安全评价业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9.7749%、福建稀土集团持股32.360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钨高新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女士担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中钨高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中钨高新及其部分权属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经营范围:硬质合金和钨、钼、钽、铌等有色金属及其深加工产品和装备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贸易业务;钢材、稀贵金属、化工产品及原料(专营除外)、矿产品、建材、五金工具、仪器仪表、电器器材、汽车配件、纺织品贸易业务;旅游项目开发;进出口贸易按[1997]琼贸企审字第C166号文经营。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加工、销售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本企业自产的铅锭、锌锭、钼精矿、铋锭、钼铁、钨铁、氧化钼、萤石、铜、锡对外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要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进口、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工业及民用建筑工程、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安装(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普通货运运输;矿冶物料及矿产品分析检测。(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期刊出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软件开发;销售代理;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进出口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硬质合金、钨钼制品及深度加工产品和新材料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机械加工、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硬质合金、陶瓷、超硬材料可转位刀片、机夹焊接刀片,配套刀具,整体硬质合金孔加工刀具、立铣刀及相关产品的研究、生产、销售和服务。
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爱知高斯”)系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苏州爱知高斯25%的股份。本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钟可祥先生、担任苏州爱知高斯副董事长,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钟炳贤先生担任苏州爱知高斯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苏州爱知为公司的关联企业。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无刷化微特电机、新能源车辆空调压缩机电机、新能源车辆驱动电机、新能源车辆电动水泵电机等同类产品及关联零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从事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变频器以及关联零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钟可祥先生同时担任中稀厦钨(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稀厦钨”)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中稀厦钨为公司的关联企业,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确认为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选矿;稀有稀土金属冶炼;磁性材料生产;稀土功能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认证咨询;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新能材料”)原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稀土集团全资子公司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24年6月工商变更后不再是福建稀土集团权属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在过去12个月内由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截至2025年6月12日兴龙新能材料与公司发生的交易仍为关联交易。2025年6月12日之后兴龙新能材料与公司发生的交易不再确认为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硫酸锰、高纯硫酸锰以及锰无机盐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包装材料、金属与金属矿产品、建材、其他化工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190.79万元、负债总额4,777.09万元,归母净资产413.70万元,期末资产负债率92.03%;2023年营业收入3,176.73万元、归母净利润-567.74万元(经审计)。
五矿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五矿集团认定为公司的关联企业,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确认为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产品及非金属矿产品的投资、销售;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管理;金融、证券、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领域的投资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各种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及工程设备租赁;与工程建筑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交流和技术转让;冶金工业所需设备的开发、销售;承担国外各类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和设备租赁;机电产品、小轿车、建筑材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的销售;建筑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技术研究、规划勘察、设计、监理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招标、投标及招标代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交流;自有房屋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企业,财务和资信状况普遍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以往的交易合同均正常履行。
公司及其权属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双方约定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交易价格。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已与关联方福建冶金、中钨高新、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之框架协议》,拟与省工控集团签署《日常关联交易之框架协议》,对公司与各关联方(包括各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之间的交易类型、交易定价原则等予以约定,具体业务合同在实际业务发生时签署。公司与五矿集团由于交易金额较小,将在实际业务发生时签署具体业务合同。
公司及其权属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本次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根据各方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及提高生产效率,符合本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经核查,本次新增关联方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是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会议同意公司新增关联方及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及权属公司预计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的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会议同意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厦门钨业本次新增关联方及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厦门钨业本次新增关联方及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系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综上,中信证券关于厦门钨业新增关联方并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新增关联方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工控集团”)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 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国资委”)将其直接持有的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冶金”)80%股权,无偿划转至省工控集团,从而使得省工控集团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省工控集团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除福建冶金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外)为公司新增关联方。
为规范公司与省工控集团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司拟与省工控集团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公司(含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与省工控集团(含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交易定价原则等予以约定。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2025年8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关联董事黄长庚先生、侯孝亮先生、吴高潮先生、谢小彤先生、钟可祥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增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前述议案在关联委员谢小彤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前述议案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至目前,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稀土集团”)持有公司28.38%股份,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省工控集团持有福建冶金80%股权,福建冶金持有福建稀土集团85.26%的股权,故省工控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省工控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新材料技术研发;钢、铁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电池制造;纸浆制造;纸浆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制造;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设计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酒店管理;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食盐生产;食盐批发;食品销售;食品生产;药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省工控集团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财务和资信状况普遍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一)协议适用于公司(含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企业)与省工控集团(含其直接和间接控股企业)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包括公司与省工控集团之间相互发生的以下交易:
1.采购和销售,主要包括钨钼原材料、铝材、化工产品、合金产品、深加工产品、电机产品、办公饮用矿泉水等原材料、产成品等;
2. 提供和接受服务,主要包括工程设计、监理、咨询、招投标服务、培训服务、信息服务、代加工等综合服务事项;
(三)协议总量的确定:每年由公司对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根据交易金额大小而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按上市地的有关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予以披露(包括按照相关规则分项或汇总披露、临时或定期披露)。如果在实际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经批准的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将超出部分按金额重新按照公司上市地的有关法规、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要求,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并披露。
2. 国家没有统一规定收费标准的,适用同类业务、同等区域的国际/或国内市场价格;
4. 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可以参考上一会计年度该等交易的实际收费标准为基准确定。
(五)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至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年届满之日有效。
公司及权属公司与省工控集团及其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各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根据各方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及提高生产效率,符合本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经核查,拟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定价政策与定价原则予以约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等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拟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协议规定了适用范围、交易总量的确定、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等,遵循了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厦门钨业本次与新增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厦门钨业本次与新增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事项系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中信证券对厦门钨业与新增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事项无异议。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7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钨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年8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8月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51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425,429,580股。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9,579,32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27,249,980.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048,613.8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16,201,366.9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351C000448号)和《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351C000449号)。
注: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现金管理,余额合计213,500.00万元,其中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176,500.00万元、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22,000.00万元、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15,000.00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管理制度及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
2025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募集资金397,214,895.25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96,837,536.76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77,358.49元(不含增值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华兴专字[2025] 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合同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各类现金管理产品,包括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现金管理余额213,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到期产品均已按期赎回,本金及收益均已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7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或“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等相关要求,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2025年度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9)。
2025年上半年,公司以2025年度行动方案为指引,积极开展并落实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公司经营质量,积极提高投资者回报。现将公司2025年度行动方案的半年度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专注于钨钼、稀土和能源新材料三大核心业务,多年来凭借深厚的技术沉淀以及不断改善的管理机制,有效激发三大业务板块的内生增长动力;通过补短板、锻长板,持续推进三大板块的产业布局,积极扩张钨钼深加工、稀土深加工和能源新材料产业,加快产业链转型升级。
2025年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经济形势,公司围绕三大主业,稳健经营,持续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2025年1-6月,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91.78亿元,同比增长11.75%;实现利润总额16.91亿元,同比下降10.2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2亿元,同比减少4.37%。上半年利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公司完成成都滕王阁地产与成都滕王阁物业股权处置及金龙稀土冶炼分离业务处置,确认投资收益1.92亿元;同时上半年权属矿山公司洛阳豫鹭补缴从尾矿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的钨精矿资源税事项0.63亿元;剔除上述影响,公司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7.75%。
其中:钨钼业务方面,2025年上半年公司钨钼业务稳健经营,钨钼产业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8.63亿元,同比增长1.88%;实现利润总额12.68亿元,同比下降10.94%。稀土业务方面,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7.54亿元,同比增长34.04%;实现利润总额1.25亿元,同比增长6.71%。能源新材料业务方面,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5.34亿元,同比增长18.04%;实现利润总额3.39亿元,同比增长35.47%。公司主要优势产品如钨粉末、细钨丝、硬质合金棒材、钼酸铵、钴酸锂等的市场份额保持前列,切削工具、磁性材料、钴酸锂等重点产品盈利能力提升。
公司拥有专业高效的研发团队,聚焦钨钼、稀土和能源新材料三大产业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依托国家钨材料工程技术中心、高端储能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福建省稀土材料及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持续的自主创新和较强的研发能力,解决了多项国家层面产业链供给安全的“卡脖子”问题,推动了行业技术的进步。
2025年上半年,公司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国家各级科研项目34项,组织开展企业级重大重点研发项目15项,取得多项具有突破性的科研成果。其中:“光伏晶硅切割用高强钨合金微丝的开发与应用”获厦门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复杂再生钨资源绿色高效提取关键技术及应用”和“难加工耐热合金材料高效切削工具研发及应用”获厦门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各级技术荣誉共189项,制定国家及行业标准175个,共计拥有授权专利2082项(其中发明专利1084项)。公司通过IPD产品经营体系的持续建设,开展流程重组、人才培养、创新激励,理顺全价值链,强化研发任务的市场导向,构建了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创新体系。
公司积极探索绿色制造和低碳领域的创新,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构建ESG管理架构、推进ESG体系建设,已连续四年自愿披露中英文版本的年度ESG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全面展示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成果。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断优化环保低碳管理,持续开展ISO14064碳盘查及核查,首次完成范围三全类别温室气体的盘查及核查,集团内已运营的境内外生产型权属企业均取得ISO14064碳核查声明书,为减排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同时,公司不断扩大产品碳足迹认证范围,新增3款产品取得ISO14067碳足迹认证,另有9款产品碳足迹核算正在进行中,取得碳足迹认证的产品已基本覆盖集团各产业链;建立环保审核标准体系,发布《废水规范化运营专项技术指南》《废气规范化运营专项技术指南》《固废规范化运营专项技术指南》共计3项相关制度,常态化开展交叉稽核。在安全生产方面推进治本攻坚,重点关注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的建立,新增2家权属企业实现安标认证二级达标。2025年,公司入选了标普全球(S&P Global)《可持续发展年鉴 (中国版) 2025》,并作为行业中取得分数最大升幅的企业,荣获金属与矿业行业 “最佳进步企业” 表彰,标志着公司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长期投入和显著成效获得了全球领先 ESG 评级机构的高度认可。同时,公司在明晟(MSCI)ESG评级中分数持续稳步提升,在中证指数、华证指数等国内主流ESG评级机构中连续保持同行业前1%,并入选证券之星“2025年ESG投资价值榜TOP100”。
公司长期以来致力于成为负责任的公众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依托平稳的经营情况、稳定的现金分红以及对长期投资者的持续回报,公司坚持稳健融资与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2025年6月27日,公司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66,786,046.92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59%。近5年,公司共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231,205.44万元。2025年8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4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92,115,791.98元,占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5%。
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全年按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发放现金红利(如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的,以弥补后的金额为基数);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坚持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公司的战略规划在相关领域继续加大项目投资,为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形成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其中,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等三个委员会,保障董事会的科学高效运行。
2025年上半年,公司共召开了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会议5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监事会会议2次。在内控制度体系优化建设方面重点针对战略风险、公司治理风险、财务风险、运营风险、人资风险、公共事务风险、数据风险、信披风险、法务与合规风险、廉洁风险等重点风险防控工作全面部署,通过实施内控管理体系优化专项,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上半年修订、制定相关制度5项,包括修订《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内部审计制度》《权属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制定《审计问题整改管理办法》《市值管理制度》;公司启动了境外权属企业规范管理制度设计,发挥内控制度强基固本的作用。
2025年8月2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最新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相应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市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开展投资者管理工作,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投资者交流渠道的有效畅通,维护投资者权益。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系统性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能力,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防范市场波动风险,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力度,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传真、电子邮箱、业绩说明会、各大券商策略会以及投资者现场调研等方式回复投资者疑问。2025年5月13日,公司携权属企业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大楼以“现场召开+网络直播+线年第一季度联合业绩说明会,三家公司主要领导与独立董事均到场参会,积极回复投资者现场及网络多渠道提出的问题。除现场举行的年度业绩说明会之外,公司2025年上半年召开了包括厦门辖区上市公司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以及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交流会在内的业绩交流活动。公司一如既往地重视中小股东意见,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临时股东大会均有中小股东到场参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现场深入交流。公司认真接听并记录投资者来电,通过E互动平台回应投资者关切。期间公司入选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案例”。
公司高度重视大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与风险防控意识,强调建立健全公司、股东、董监高人员之间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机制。
2025年上半年,公司组织董监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厦门证监局、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单位举办的不同培训及讲座共计约15场,确保“关键少数”及时了解掌握最新监管动态,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促进公司合规运营。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提升公司的业绩表现,规范公司治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回报投资者,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
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当前宏观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判断及评估,未来可能会受到政策或法律法规调整、国内外宏观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评估报告及行动方案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80
● 会议召开地点: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上 证 路 演 中 心(网址:)“路演-业绩说明会”栏目。
● 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549.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5年半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2日披露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情请参阅2025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报告及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中期分红等情况,公司计划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和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中期分红等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站()的“路演-业绩说明会”栏目;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黄长庚先生、独立董事朱浩淼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钟炳贤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周羽君女士、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林浩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1.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公司欢迎有意向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在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600549.,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2.投资者可以在 2025年8月28日上午10:00-11:3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